更新及生效日期: 2025-02-12
退換貨品流程
拒絕接受退換的情況
- 個人理由:如衝動購物、選錯款式、顏色或尺寸等
- 非全新貨品:商品在出售時已標示為有瑕疵等
- 人為損壞:如包裝破損、刮花、配件不全等
- 已使用貨品:包括開封、配件及包裝不完整等
- 無法提供完整內容:如缺少包裝、配件、贈品等
- 惡意或大量退貨
- 逾期申請:貨品簽收日起計7日後提出的申請
無條件接受退換的情況
- 人員疏忽:如輸入錯誤貨品資料、錯配或漏配貨品等
- 明顯出廠瑕疵:如大範圍破損、污跡、印刷問題等(除非已註明為有瑕疵貨品)
- 物流延誤:貨品因供應商或物流延誤超過30天
- 供應商停產
- 符合退換條件並在7日內提出的申請